分类检索
  • 行业/一致性认证

CE

CE


欧盟委员会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就健康、环境和新兴风险科学委员会 (SCHEER) 发布的关于暴露于电磁场 (EMF) 的潜在健康影响的初步意见开展公众咨询 – 有关更新 频率在 1Hz 到 100kHz 之间。 SCHEER 发现,在理事会建议的 1999/519/EC 规定的限值内,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自我报告的症状与低频 EMF 暴露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一般欧洲人口对低频 EMF 的暴露低于建议书中概述的暴露限值。 关于人类健康与电磁场暴露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仍需要更多的研究。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公众咨询截至2024 年 1 月 2 日。

CE

CE


继2023年7月20日发布编号为C(2023) 4823 final的公告后,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7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授权法规(EU) 2023/2444。该法规修订了授权法规(EU) 2022/30,并更正了必须满足的设备类别的定义第 3 条第(3)款(e)项的基本要求。 该法规将 RED 授权法案第 3(3) 条 (d)、(e) 和 (f) 款的强制日期推迟至 2025 年 8 月 1 日。这将为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 和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 (CENELEC) 创建高质量的协调标准预留时间。授权法规同时修正(EU) 2022/30第一章第二段中的文字描述,原文“traffic data and location data”被更改为 “traffic data or location data”。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单击此链接查看(EU) 2023/2444原文。

CE

CE


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4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实施决定 (EU) 2023/2392,其中包含支持无线电设备指令的新协调标准。 《实施决定》现已施行, 此次重点更新为:

  • 蜂窝设备标准EN 301 908-1更新到V15.2.1,EN 301 908-1 V15.1.1将于2025年4月4日失效,而前一版本EN 301 908-1 V13.1.1已于2023年9月29日失效;
  • DAB设备标准EN 302 077更新到V2.3.1,EN 302 077-2 V1.1.1将于2025年4月4日失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实施决定原文。

CE

CE


欧洲邮电管理会议 (ECC) 正在就 ERC REC 70-03 附件 1 和附件 2 的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该草案涉及欧盟短距离设备 (SRD) 的使用。

ERC 建议 70-03 的附件 1 和附件 2 提供了 SRD 的技术和操作要求,包括频谱使用、功率限制和占空比。附件1和附件2的修订旨在更新要求,以反映技术进步并确保SRD能够继续安全有效地使用。 修订草案还包括一些与干扰抑制技术和433 MHz、866 MHz和917 MHz等频段的共享频谱接入相关的新规定。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公众咨询截至2023年11月3日。

CE

CE


2023年8月31日,欧盟委员会于官方公报OJ发布针对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的生态设计法案(EU)2023/1670和能源标签法案(EU)2023/1669,该两项法案是根据欧盟《2022-2024年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并在2025年6月20日强制实施。

EU new energy label regulation

根据法案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必须显示其能源效率、电池寿命、防尘和防水以及防意外跌落的信息。这是欧盟市场上的产品首次被要求显示可修复性评分。

生态设计法案(EU)2023/1670

为了提高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的能源效率及耐用性,通过公开维修权、提高产品的透明度以及回收复用等生态设计原则,对于产品的可维修性、可靠性及回收复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根据生态设计法案要求,制造商、进口商或代理商有义务在5-10个工作日内向维修人员提供关键备件,直至产品型号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结束后7年。

如果不能为用户提供电池或后盖总成,制造商需确保产品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1. 循环寿命不低于500次,并在500次后,至少还有83%剩余容量;

2. 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1000次,并在1000次后,至少还有80%剩余容量;

3. 产品具有IP67防尘防水设计。

法案要求制造商进口商或代理商应在其免费网站上公开产品维修手册,为专业技术人员或用户提供产品的维修及维护相关资讯,包括产品标识、拆机图、故障诊断信息、必要的电路连接图、位号图和拆机工具要求等。

为提高手机及平板产品的耐用性,法案要求产品必须具备一定的可靠性要求:

1. 抗摔设计;

2. Mohs 4级硬度的屏幕设计;

3. IP44防尘防水等级设计;

4. 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500次;

5. 提高电池管理功能,优化充电效率;

6. 操作系统升级的可用性:在产品投放市场后至少5年;

7. 专业维修人员无歧视地使用更换所需的任何软件或固件。

能效等级标签法案(EU)2023/1669

依据该法案要求,所有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必须随附有能效等级标签,并在欧盟公共产品数据库EPREL上完成注册后方可上市销售。

new energy label
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能效标签

针对两项欧盟新法案,泰尔终端实验室可为企业提供完整评估方案,如有需求可联系:xialijiao@caict.ac.cn。

CE

CE


2023年7月2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了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新法规,即法规 (EU) 2023/1542。 该法规旨在通过规范电池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包括生产、再利用和回收,促进电池行业的循环经济。 该法规包括电池组件的标签和信息要求,并概述了废电池材料回收的目标,此外也包含了对电池碳足迹的相关要求(不适用于便携式电池)。 该法规成文于2023年7月12日,于2023年7月28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将于2023年8月18日生效,后续一些关键的时间点如下:

  • 法规第13章,2025年8月18日起,所有电池应带有单独回收标志;2026年8月18日起,全面实施法规中标签的相关要求;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电池应带有包含法规要求的电池信息的二维码;
  • 法规第11章(便携式电池及LMT电池的可拆卸及可替换要求):2027年2月18日;
  • 该法规替代的2006/66/EC指令将于2025年8月18日开始废除。

单击此链接查看法规 (EU) 2023/1542原文。

CE

CE


自2023年5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之后,2023年7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编号为C(2023) 4823 final的公告,将(EU) 2022/30的实施日期从2024年8月1日推迟至2025年8月1日。公告同时修正(EU) 2022/30第一章第二段中的文字描述,原文“traffic data and location data”被更改为 “traffic data or location data”。

单击此链接查看欧盟委员会公告原文。

CE

CE


2023年6月22日,欧盟法院总检察长莱拉·梅迪纳 (Laila Medina) 就两个非营利组织与欧盟委员会之间关于获取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的协调技术标准 (HTS) 的案件发表了意见。 Medina 总检察长得出的结论是,由于 HTS 作为欧盟法律一部分的标准化法案的特殊性质,因此必须免费提供。在欧盟协调标准中主要涉及的标准组织是ETSI及CEN,其中ETSI已向公众免费提供,欧盟法院这一裁决将有利于业界相关各方后续以更低的成本和更简易的方式获取CEN等其他标准组织发布的HTS标准。

单击此链接查看欧盟法院的新闻稿原文。

CE

CE


2023年6月1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针对手机和平板电脑编号为C(2023) 1672的能源标签法案草案以及编号为C(2023)3538的生态设计法案草案。

根据上述能源标签法案要求,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必须显示有关其能效、电池寿命、防尘防水以及防意外跌落的信息。 这也是首次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显示可维修性分数。相关信息应录入至能源标签和产品注册在线数据库EPREL以供公众查询,如经销商需要相关信息,制造商应提供相关纸质版本。能效标签的示例如下所示:

engery label

而生态设计法案中重点内容包括:

  • 防意外跌落或划伤;
  • 防尘防水;
  • 使用足够耐用的电池。 电池应能承受至少 800 次充放电循环,同时保持至少 80% 的初始容量;
  • 拆卸和维修规则,包括生产商有义务在 5 到 10 个工作日内向维修商提供关键备件,直至产品型号在欧盟市场销售结束后 7 年;
  • 操作系统升级的可用性更长:产品投放市场后至少 5 年。
  • 专业维修人员可以无歧视地访问更换所需的任何软件或固件。

上述两部法案草案预计将在2个月的审查后正式以OJ形式同期发布,并提供为期21个月的过渡期。

单击此链接查看C(2023) 1672的能源标签法案草案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C(2023)3538的生态设计法案草案原文。

CE

CE


2023年6月1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关于《人工智能法案》(以下简称《AI法案》)的谈判授权草案(499票赞成、28票反对和93票弃权),向法案的正式通过迈出了重要一步。这项法案将确保人工智能在欧洲的开发和使用完全符合欧盟的权利和价值观,包括对于人类监督、安全、隐私、透明度、非歧视以及社会和环境福祉的要求。法案有如下关键要点:

  • 被禁止的AI实践:该法案是根据人工智能可能产生的风险水平,为供应商和人工智能系统的部署者划定了义务。因此,对人类安全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将被禁止,例如用于社会评分的AI系统(根据人们的社会行为或个人特征对人们进行分类)。欧洲议会议员扩大了禁止类AI系统的清单,包括禁止对AI开展侵入性和歧视性使用(intrusive and discriminatory uses of AI)。
  • 高风险AI:欧洲议会议员确保对人类健康、安全、基本权利或环境构成重大危害的人工智能系统被纳为高风险应用类别。此外,高风险应用类别还包含了影响选民和选举结果的人工智能系统以及社交媒体平台(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使用的推荐系统中的人工智能系统。
  • 通用目的AI的义务:基础模型的提供者按照法规,必须评估和减轻可能的风险(对健康、安全、基本权利、环境、民主和法治的风险),并在向欧盟市场发布模型之前,需要在欧盟数据库中注册。基于这种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如ChatGPT,必须遵守有关对于透明度的(披露)要求,并确保防止生成非法内容。用于模型训练的受版权保护的数据,其详细摘要也必须公开。
  • 支持创新和保护公民权利: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和支持中小企业,欧洲议会议员增加了相关条目,豁免相关研究活动和拥有开源许可证的人工智能组件。按照这一法案,在部署人工智能之前,可以在由公共当局建立真实环境里对其进行测试。

该法案后续还将在欧洲议会内部讨论以形成最终版本。

单击此链接查看相关通告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法案草案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