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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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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委员会实施决定 (EU) 2025/2499,该决定修订了短距离设备 (SRD) 和机载移动通信系统协调标准。

主要标准变化如下:

  • 删除旧版本标准:EN 300 220-2 V3.1.1针对 25 MHz 到 1 000 MHz 频段内的短距离设备(SRD)、EN 302 480 V2.2.1 用于机载移动通信系统(MCOBA)和 EN 302 729 V2.1.1使用超宽带(UWB)技术的短距离设备。标准删除的生效日期为2027 年 6 月 11 日;
  • 新增以下协调标准:EN 300 220-2 V3.3.1 、EN 302 480 V3.1.1 、EN 302 729-1 V3.1.1 、EN 303 659 V1.1.1 数据网络中的短距离设备、EN 305 550-6 V1.2.1 在 40 GHz 到 260 GHz 频段内的特定无线测量设备(如探测雷达)。

单击此链接查看(EU) 2025/2499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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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启动公众咨询,就一项旨在废除RED网络安全授权条例(EU) 2022/30的倡议展开讨论。该倡议旨在《网络韧性法案》(CRA)于2027年12月11日生效后,废除该条例。此举旨在避免无线电设备指令中与网络安全相关的基本要求与《网络韧性法案》中的要求出现重叠和歧义。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1月7日。

F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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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发布新版KDB 986446 D01 v04,主要更新如下:

  • TCB 需要对设备认证中指定的美国代理信息进行实质性尽职调查,核实该代理是否具有真实有效的美国实体邮寄地址、是否实际在该地址办公并可被合法送达,以及是否已书面同意担任代理;如信息无法验证,TCB 不得接受该代理;TCB需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将相关联系人信息录入 FCC Form 731的非技术联系人栏,同时仍要求作为附件提交。
  • 制造商必须指定真实、可被法律送达的美国代理,确保所提供地址并非虚拟或名义地址,并取得该代理明确的书面同意;若代理信息不真实或不可核验,将直接影响设备授权申请的受理与进度。

单击此链接查看KDB 986446 D01 v04原文。


2025 年 11 月 5 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发布了第 2025-56 号通知,要求自 2026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13类通过有线充电或同时通过有线充电及传输数据的设备必须配备 USB Type-C 接口: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耳机、耳麦、便携式游戏机、便携式扬声器、电子书阅读器、键盘、鼠标、便携式导航设备、耳塞及笔记本电脑。

通知的附件 1 规定了强制使用的 USB Type-C 接口的具体规格,仅规定了物理尺寸,其要求与IEC/EN 62680-1-3一致。

单击此链接查看MSIT的通知原文。


2025 年 12 月 5 日,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RRA)发布第 2025-9 号公告,对《电磁波比吸收率(SAR)测量标准》进行修订。公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正式实施,现有按旧标准合规的设备可继续视为合规。

修订后的标准以国家标准 KS C 3350 为核心,取代原先分别适用与头部及身体/四肢的 KS C 3370-1 和 KS C 3370-2,将 SAR 测量方法统一为基于 IEC/IEEE 62209-1528:2020 的综合测量程序;同时明确该标准适用于《电磁波人体保护基准》第 4 条规定的 SAR 测量,并对引用标准化组织名称和条文表述作出整理和规范。 

单击此链接查看RRA的通知原文。

F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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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了一项关于通过设备授权计划保护通信供应链免受国家安全威胁的拟议规则(NPRM)。该NPRM将禁止涵盖清单相关企业通过SDoC进行设备授权以及禁止相关企业通过改型进行设备授权,相关企业SDoC及改型均需完成设备认证流程。

单击此链接查看拟议规则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1月5日,意见征集系统(ECFS)编号为21-232。


2025年12月1日,ISED 发布了编号为2025-DRS0008的公告,就带有摄像头凸起的终端设备在进行 SAR(比吸收率)测试时的测量方法开展公众咨询。该通知旨在澄清和细化 RSS-102.SAR.MEAS 第 5.14 节的适用要求,回应现行 IEC/IEEE 62209-1528 标准中未明确覆盖摄像头凸起结构的问题。由于智能手机等设备普遍采用凸起式摄像头设计,现有“设备与人体模型平行放置”的测试方式在某些情况下难以保证 SAR 评估的可重复性和一致性,因此 ISED 提出补充性的测量指导并征求意见。

单击此链接查看2025-DRS0008通告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6 年 2 月 10 日。


2025年12月1日, 印度国家通信安全中心(NCCS)发布了针对Wi-Fi CPE和IP路由器的印度电信安全标准(ITSAR)2.0版本。

该新版本提供了更清晰设备涵盖范围:

  • Wi-Fi CPE:现已明确适用于所有类型的AP、网关及家庭路由器产品。任何具备路由、NAT或数据包过滤功能的Wi-Fi产品均被归类为CPE。
  • IP路由器:适用于所有包括SDN, 云原生网络功能(CNF), 虚拟网络功能(VNF)类型,以及所有部署模式的路由器。所有IPv4要求均也适用于IPv6。

针对Wi-Fi CPE和IP路由器的安全认证豁免期仅至2026年3月31日为止。

单击此链接查看Wi-Fi CPE ITSAR要求,单击此链接查看IP路由器 ITSAR要求。


2025 年 11 月 25 日,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发布了第 18086号法令,更新了与合格评定相关的进口规则,法令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

  • 用于认证测试的产品样品进口:根据新规则,进口商可以携带产品样品进入巴西,但仅限于进行认证测试,且仅限测试所需的样品数量,任何剩余样品将被保留,直至最终的合格证书颁发;样品放行需要进口商(或后续证书持有人)与 ANATEL 指定的认证机构或授权测试实验室之间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协议必须明确规定产品型号、制造商以及待评估的确切数量;即使是通过邮政或快递方式运输的产品,也需接受ANATEL 和巴西联邦税务局的合规性核查;
  • 已获准商业化产品的进口:只有证书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才能将已获批准的电信产品进口到巴西。每件产品都必须按照相关标识程序贴上ANATEL的认证标志;进口文件必须在“附加信息”栏中填写产品的证书编号,以确保顺利通过海关和接受监管。

单击此链接查看ANATEL第 18086号法令原文。


2025年11月24日,智利电信管理局 (SUBTEL)发布了第2219号决议,对第737号决议引入的短距离设备监管框架进行多项重要修订。决议删除了功率谱密度要求,保留了等效全向辐射功率要求,并在二维码要求方面有如下更新:

  • 放宽 QR 码的张贴位置要求:原则上应贴在设备外包装,但若设备无包装或不具备条件,也可直接贴在设备本体,或附于随附纸质文件(如说明书或保修卡);
  • 要求 QR 码必须链接至一个西班牙语网页,其内容须满足规范中所列的信息要求;
  • 对于 2026 年 2 月 21 日前已提交并取得认证的设备给予特别过渡安排:其 QR 码网页只需展示该认证文件即可,无需重新公开完整技术参数或测试信息。

原有的型式认证流程仍仅适用于医疗用途的短距离设备,此次修订未发生变化。

单击此链接查看SUBTEL第2219号决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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