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其4月份公开会议议程,其中名为Device Testing的议程中提出拟全面取消非MRA国家实验室资质,主要内容如下:
- 已步入实施阶段措施:FCC澄清了在现有FCC法规框架下即可实施多项措施,包括:要求授权的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上报员工人数和营业地点;完善设备上市后的市场监督程序;进一步加强执法机制;建立保密的内部报告渠道,鼓励行业参与者举报潜在的违规行为或所谓安全威胁。
- 拟发布行政命令:FCC将为在美国本土或其MRA国家“受信任实验室”所检测的设备的技术方案前置审查(PAG)提供快速审查通道(Fast Track);FCC将要求相关检测认证机构明确披露参与FCC认证活动的机构地点及员工人数。上述行政命令将在本月底FCC会议通过后,经美国联邦发布网站(Federal Register)公示一个月后生效。
- 拟就取消非MRA国家实验室征求公众意见:FCC提出拟全面禁止所有未与美国签订MRA或其他同等互惠贸易协定国家的检测实验室与认证机构,如相关意见通过,此类实验室将在两年内逐步清退;FCC也考虑为此变化设立过渡期,过渡期期间,FCC建议就每个在非MRA国家实验室开展的认证测试向制造商收取2万美元。上述建议将经历4月底公开会议、联邦发布网站公示、FCC起草行政命令草案、再次投票并发布等过程,即使阻力较小预计仍需6个月或者更长时间才能发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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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斯威士兰通信委员会(ESCCOM)发布了题为“电子通信设备进口、型号核准和分销管制”的4/2026号通告。ESCCOM宣布,自2026年4月13日起,进口和使用电子通信设备均需持有有效的型号核准证书。通过将型号核准与海关清关系统挂钩,ESCCOM完善了之前在进口环节可能存在的合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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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372—2026《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发布,将于2027年4月1日实施。标准明确提升移动电源在高温、过充、挤压等滥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能力,新增循环老化后析锂检测,降低移动电源长期使用后的内部短路风险。
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在此前两项通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明确多项关键要求,进一步强化移动电源安全水平,将对规范移动电源市场、推动产业升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技术规范新增电池针刺试验,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提出智能管理要求,电池电压、温度等关键参数需实时监测,产品还应具备异常信息存储与读取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行产品唯一性编码管理,要求移动电源标注专属“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通过该编码查询电池品牌等核心信息;加强生产制造全流程管控,明确提出移动电源的原材料、生产过程管控要求。
技术规范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进行CCC认证时可选择执行新标准或原有标准,为产业平稳过渡提供充足空间;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必须按照技术规范从事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消费者已购买取得CCC认证的合规移动电源产品,可以继续正常持有和使用。
继2025年7月7日印度国家通信安全中心(NCCS)发布备忘录将IP路由器和Wi-Fi CPE的认证豁免至2026年3月31日后,2026年3月30日NCCS再次发布通知,将相关产品的安全测试豁免期限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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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智利电信局(SUBTEL)发布公告,宣布扩大手机直连卫星(D2C)服务。运营商Entel基于Starlink星座为智利提供相关服务。SUBTEL称智利是拉丁美洲第一个、全球第五个允许使用卫星数据进行短信和应用程序传输的国家。其他四个国家分别为美国、新西兰、日本和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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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肯尼亚通信管理局(CA)发布了移动蜂窝设备技术规范。根据新规范,所有蜂窝设备必须使用 USB Type-C 作为充电接口,且充电线必须可从电源适配器上拆卸。CA 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新闻稿,澄清在2026年3月24日之前获得批准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仍可继续使用、拥有和销售。
此外,CA网站上的型号核准页面已明确要求认证需提交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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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更新其涵盖清单,将外国制造路由器新增至涵盖清单中。该限制主要针对供住宅使用且可由消费者自行安装的消费级路由器。外国制造商将被全面禁止取得新的消费级路由器的FCC设备授权,意味着相关产品无法在美国合法进口与上市销售。该限制不影响已获得FCC认证的路由器产品继续进口及销售。
FCC也设有豁免机制,制造商可按照FCC的指南向美国战争部(DoW)或国土安全部(DHS)申请条件核准(Conditional Approvals)。若获批准,申请者可享有最长18个月的豁免期,可继续取得FCC认证。申请向FCC的特定邮箱提出,FCC将材料提交给DoW和DHS审核,获批后FCC即可继续批准新型号的设备授权。要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包括:
- 企业结构:包含完整股权结构、实质受益人(持股5%或以上的受益人)及外国政府资金影响力等;
- 制造与供应链揭露:详细物料清单 (BOM)、零组件原产国及单点故障风险评估等;
- 美国制造与回流计划:承诺未来将产能扩展至美国境内的具体时程、资本支出及进度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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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启动以下公众咨询:
- eUICC订阅管理技术技术规范——消费类设备;
- eUICC订阅管理技术技术规范——M2M设备;
- eUICC订阅管理配置技术规范。
本次关于技术规范的咨询内容涵盖:针对采用eUICC技术的M2M(或物联网)设备及消费类设备,在实施“M2M远程SIM卡配置”(Remote SIM Provisioning)功能时所需的软硬件配置要求;以及针对部署于新加坡境内的消费类及M2M服务器的安全与功能要求。
单击此链接查看IMDA eUICC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4月3日。
2026年3月18日,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OFCA)发布了以下性能规范:
- HKCA 1078 Issue 2 – 适用于在 920-925 MHz 频段运行的无线电设备的性能规范;
- HKCA 1049 Issue 2 – 适用于在 865-868 MHz 和/或 920-925 MHz 频段运行的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性能规范。
单击上述标准编号查看规范原文。
2026年3月18日,新加坡网络安全局(CSA)发布新闻稿,宣布该局已与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签署《合作备忘录》(MoC)。双方将相互认可物联网网络安全标签计划,也即CSA的CLS和METI的JC-STAR。该备忘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新闻稿指出,新加坡已与芬兰、德国、韩国、英国和日本共5个国家签署了物联网安全互认协议。
单击此链接查看CSA新闻稿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