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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CC修改了限制清单上的电源逆变器条目


2026年8月20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了编号为DA 26-870的公告,宣布修改受管制清单上的电源逆变器条目。电源逆变器的定义修订为UL 1741定义的公用交互并网逆变器,但联网功能不限于出厂已经装通信模块,也适用于硬件设计预留接口、插槽可后期加装远程通信组件等情况。部分国外生产的电源逆变器被认定不会威胁国家安全,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不受限制清单管控:

  • 符合26 U.S.C. §45X先进制造税收抵免资格;
  • 符合《买美国货》国内最终产品标准(2028年之前本土组件占比超过65%;2029年开始为超过75%);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 DA 26-870公告原文。

美国:FCC扩大C频段高频段灵活使用范围


2026年7月31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联邦公报网站上发布关于C频段灵活使用的最终规则,大部分条款将于2026年9月29日生效。该规则将3.98至4.14 GHz频段共计160 MHz的频谱用于美国本土的灵活无线服务。规则确立了该频谱的许可、拍卖、运营和技术框架,以及现有固定卫星业务过渡和邻近频段无线电高度计保护的安排。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计划在2027年7月4日之前拍卖新的C频段灵活使用许可证。

单击此链接查看联邦公报网站上的公告原文。

美国:FCC拟通过HBOM/SBOM及指定责任方等措施强化限制清单管控


2026年7月2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采纳了编号为FCC 26-50的文件,就案卷21-232提出第三次最终命令(R&O)及第三次进一步拟议规则制定通知(FNPRM),拟采取多项新举措强化通信供应链安全。其中第三次R&O尚未发布至联邦公报网站,而第三次FNPRM已于2026年8月7日发布至联邦公报网站,开始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求期。FNPRM的内容主要包括:

  • 分类管控与白标监管:拟将限制清单(Covered List)拆分为“企业/提供商”与“生产地”两类;加强对贴牌/白标(White Labeling)设备的追溯审查。
  • 透明度与安全认证:拟强制要求提交硬件账单(HBOM)与软件账单(SBOM);要求特定关键领域的设备进行强制认证。
  • 全流程合规与执法:限制受控设备的进口路径;简化设备认证撤销流程;设定设备认证有效期;要求所有FCC认证设备必须指定“美国境内责任方”;并拟要求通过SDoC(供应商合格声明)自主声明的设备进行备案注册。

单击此链接查看联邦公报网站相关意见征求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9月8日。

美国:FCC对外国产先进机器人和电源逆变器发布禁令


2026年7月2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DA 26-786号公告,宣布将外国生产的电源逆变器和外国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正式列入FCC “涵盖清单”(Covered List)。被列入清单的设备将被禁止获得FCC设备授权,无法在美国市场合法销售和部署。 

先进机器人设备定义为一种机械移动设备,包括自主移动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和四足机器人,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能够在陆地上进行移动、避障、导航或运动;
  • 基于指令或响应传感器数据,在距离人类操作员或主管一定距离处运行;
  • 设备及地面站或基站的组合(如适用)重量超过4.4磅;
  • 包含以下每一类组件:能够感知其环境的传感器;能够提供网络连接(有线或无线,包括蓝牙/Wi-Fi、蜂窝或卫星),且任一方向连接速度至少为200 kbps的组件;在本地或远程运行的软件(包括固件和AI/机器学习模型权重),用于控制机器人的自主导航/运动感知、数据收集或远程指挥控制。

该定义不包括:“联网车辆”、仅在铁路上运行的车辆、无人机或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无人水下航行器、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513被归类为设备的物品,包括手术器械、医疗/外科机器人系统、外部肢体假肢及组件、助行/移动辅助设备(如手杖、拐杖、助行器、轮椅)等;固定的、静止的、非移动的机器人,包括旨在用于工业或医疗用途的关节型、并联/德尔塔型、笛卡尔/龙门型或SCARA机器人。

电源逆变器指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设备:

  • 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或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的双向电力设备或系统,包括:微型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集中式逆变器、混合式(基于电池的)逆变器;
  • 包含通过Wi-Fi、蜂窝网络、蓝牙或其他类似连接方式实现远程通信、控制、传感、数据收集或监控的组件。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 DA 26-786号公告原文。

美国:FCC增加一类持久性问询接受(PIA)类别


2026年6月24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正式发布KDB 951290 D01《设备合规审查(ECR)KDB问询》的v01r02版本。ECR是KDB问询体系的重要组成之一,其特点是任何人可发起、可复用且同时适用于认证流程及SDoC流程,其他问询机制还包括普通问询(任何人可发起)、NAG(申请者发起)及PAG(TCB发起)。

此前ECR下已设有三类PIA:6 GHz AFC地理定位、数值仿真及体模。此次新增Part 15地理定位通用PIA,主要应用场景为依据§15.202作为主设备运行、使用自动地理定位方法确保其在美国及其海外领地保持合规的Part 15设备,如具备热点功能的手机。PIA类别可“一次批准,持久复用”,经FCC批准的PIA可在不同FCC ID的认证申请中反复引用,无需就同一技术问题再次提交问询。此举可缩短新产品认证周期并降低合规成本。

单击此链接查看KDB 951290 D01 v01r02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2026年4月份TCBC会议中对此PIA的解读。

美国:FCC发布清理“限制清单”企业的历史授权产品的禁令


2025年7月6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联邦公报网站上发布公告,将全面禁止继续进口和销售在2024年或更早之前已被列入“限制清单”(Covered List)的特定通信设备。该禁令将于2026年7月16日正式生效。公告同时指出,针对2021年清单中部分用于“关键基础设施”物理安全监控的设备,该禁令将暂时缓期执行,直至官方明确关键基础设施的具体定义(该定义将在上述第三版报告与命令中给出)。此外,该禁令不适用于2024年之后新加入清单的设备。

单击此链接查看联邦公报网站上的公告原文。

美国:FCC发布新规强化通信供应链安全,全面封堵组件漏洞


2026年7月1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了其7月份委员会会议议程。其中议题5“强化对危险设备的管理规定”中提到FCC将发布关于“受限清单”(Covered List)第三版“报告与命令”,对“受限清单”的企业及产品的管控进一步升级。新规的核心在于全面封堵“组件漏洞”,FCC明确禁止授权任何包含“受限清单”实体所产“带逻辑功能硬件组件”(如核心芯片等)的设备,防止安全隐患渗透通信网络。“受限清单”内的实体对其设备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变动,均须经过最严苛的完全认证程序,严禁使用简化的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流程。此外,监管触角延伸至电商平台,要求其在线上销售受认证设备时必须清晰展示FCC ID。FCC此次还更新并收紧了“关键基础设施”的定义。

完整的“报告与命令”将在7月22日召开的FCC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发布。单击此链接查看“报告与命令”草案原文。

美国:FCC将“玩具无人机”移出“受管制清单”


2026年6月1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编号为DA 26-588的官方公告,正式将“玩具无人机”以及“含有外国制造零部件的玩具无人机”移出“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具体需满足如下条件:

  • 重量限制:最大起飞重量≤150克;
  • 操作范围:仅限于视距内操作,距离≤100米;
  • 飞行高度:最大持续飞行高度≤300英尺(约91.4米);
  • 飞行速度:最大水平速度≤10米/秒;
  • 续航时间:飞行时间≤10分钟;
  • 无定位系统:无GPS/GNSS或同等系统(即不具备自动返航、航点任务或目标追踪功能);
  • 无网络连接:无互联网、移动APP、蜂窝网络或Wi-Fi连接能力。仅允许控制器与无人机之间使用固定的专用射频链路(通常为2.4GHz 或5.8 GHz频段),且无线电频率和Wi-Fi通道不可修改或编程,且必须符合FCC监管要求;
  • 无视听感知:无拍照/摄像机、麦克风、实时视频传输、机载录像或任何可用于监视或数据收集的传感器;
  • 无模块化载荷:无任何模块化载荷接口(如投放/释放装置、探照灯/闪光灯、微型FPV摄像头及防护罩等);
  • 电机类型:不包含无刷电机;
  • 市场定位:明确作为娱乐用途的“玩具”进行销售;
  • 生产商限制:生产实体未被列入《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FY2025)第1709条的黑名单。

单击此链接查看DA 26-588公告原文。

美国:FCC已将2026年“设备授权完整性”提案发布至联邦公报网站


2026年5月1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将4月30日投票通过的“设备授权完整性”法规修订草案,按最终法规和拟议法规分别发布在联邦公报网站。相关链接如下:

  • 最终法规,生效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 拟议法规,评论期至2026年6月15日,意见回复期至2026年7月14日。

相关内容将对我国信息通信产业产生较大影响,请有关各方关注并积极通过FCC电子评论系统提交反馈意见。单击此链接查看评论入口(档案编号24-136会被自动填入Proceeding部分)。单击此链接查看FCC电子评论系统对于“设备授权完整性”提案的全部历史记录。


美国:FCC提议全面禁止涵盖清单实体提供电信服务


2026年4月30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投票通过了一项名为“防范国内电信服务中的国家安全威胁”的提案,该提案于2026年5月1日以编号FCC 26-29正式发布在FCC官网。2026年5月8日,该提案已发布至联邦公报网站,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众意见征集,评论期截至日期为2026年6月8日。

相关内容预计对我国电信运营商国际业务及普通用户国际互联网使用体验产生较大影响,请有关各方关注并积极通过FCC电子评论系统提交反馈意见。单击此链接查看评论入口(档案编号26-82会被自动填入Proceeding部分)。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 26-29提案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联邦公报公告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FCC电子评论系统对于“防范国内电信服务中的国家安全威胁”提案的全部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