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联邦公报网站上发布公告,将全面禁止继续进口和销售在2024年或更早之前已被列入“限制清单”(Covered List)的特定通信设备。该禁令将于2026年7月16日正式生效。公告同时指出,针对2021年清单中部分用于“关键基础设施”物理安全监控的设备,该禁令将暂时缓期执行,直至官方明确关键基础设施的具体定义(该定义将在上述第三版报告与命令中给出)。此外,该禁令不适用于2024年之后新加入清单的设备。
单击此链接查看联邦公报网站上的公告原文。
2025年7月6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联邦公报网站上发布公告,将全面禁止继续进口和销售在2024年或更早之前已被列入“限制清单”(Covered List)的特定通信设备。该禁令将于2026年7月16日正式生效。公告同时指出,针对2021年清单中部分用于“关键基础设施”物理安全监控的设备,该禁令将暂时缓期执行,直至官方明确关键基础设施的具体定义(该定义将在上述第三版报告与命令中给出)。此外,该禁令不适用于2024年之后新加入清单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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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了其7月份委员会会议议程。其中议题5“强化对危险设备的管理规定”中提到FCC将发布关于“受限清单”(Covered List)第三版“报告与命令”,对“受限清单”的企业及产品的管控进一步升级。新规的核心在于全面封堵“组件漏洞”,FCC明确禁止授权任何包含“受限清单”实体所产“带逻辑功能硬件组件”(如核心芯片等)的设备,防止安全隐患渗透通信网络。“受限清单”内的实体对其设备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变动,均须经过最严苛的完全认证程序,严禁使用简化的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流程。此外,监管触角延伸至电商平台,要求其在线上销售受认证设备时必须清晰展示FCC ID。FCC此次还更新并收紧了“关键基础设施”的定义。
完整的“报告与命令”将在7月22日召开的FCC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发布。单击此链接查看“报告与命令”草案原文。
2026年6月1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编号为DA 26-588的官方公告,正式将“玩具无人机”以及“含有外国制造零部件的玩具无人机”移出“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具体需满足如下条件:
单击此链接查看DA 26-588公告原文。
2026年4月30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投票通过了一项名为“防范国内电信服务中的国家安全威胁”的提案,该提案于2026年5月1日以编号FCC 26-29正式发布在FCC官网。2026年5月8日,该提案已发布至联邦公报网站,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众意见征集,评论期截至日期为2026年6月8日。
相关内容预计对我国电信运营商国际业务及普通用户国际互联网使用体验产生较大影响,请有关各方关注并积极通过FCC电子评论系统提交反馈意见。单击此链接查看评论入口(档案编号26-82会被自动填入Proceeding部分)。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 26-29提案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联邦公报公告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FCC电子评论系统对于“防范国内电信服务中的国家安全威胁”提案的全部历史记录。
2026年4月30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投票通过“设备授权完整性”法案最新提案。根据2026年5月1日发布的FCC 26-28号文件,该法案对检测机构的影响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后续预计拟发布法规和新法规征求意见将作为两个文档分别发布在联邦公报网站。相关内容预计将对我国信息通信产业产生较大影响,请有关各方关注并积极通过FCC电子评论系统提交反馈意见。单击此链接查看评论入口(档案编号24-136会被自动填入Proceeding部分),建议征求意见部分发布至联邦公报网站后再提交意见,本平台将另行通知提醒相关发布情况。
2025年12月22日FCC将外国制造的无人机列入“涵盖清单”,2026年3月23日FCC将消费级路由器纳入该清单,但如制造商提出申请且经美国国防部批准后,FCC可予以一定期限的“条件核准”。2026年4月14日及4月22日,FCC分两次发布了路由器及无人机的“条件核准”,目前获批准的制造商(批准针对特定型号,具体参见原文)分别为: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更新后的“涵盖清单”原文。
2026年4月9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其4月份公开会议议程,其中名为Device Testing的议程中提出拟全面取消非MRA国家实验室资质,主要内容如下: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相关提案原文。
2026年3月23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更新其涵盖清单,将外国制造路由器新增至涵盖清单中。该限制主要针对供住宅使用且可由消费者自行安装的消费级路由器。外国制造商将被全面禁止取得新的消费级路由器的FCC设备授权,意味着相关产品无法在美国合法进口与上市销售。该限制不影响已获得FCC认证的路由器产品继续进口及销售。
FCC也设有豁免机制,制造商可按照FCC的指南向美国战争部(DoW)或国土安全部(DHS)申请条件核准(Conditional Approvals)。若获批准,申请者可享有最长18个月的豁免期,可继续取得FCC认证。申请向FCC的特定邮箱提出,FCC将材料提交给DoW和DHS审核,获批后FCC即可继续批准新型号的设备授权。要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包括: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新闻稿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涵盖清单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豁免申请指南。
2026年2月2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最终规则,允许可变功率地理围栏设备(GVP)在5.925-7.125 GHz (6 GHz) 频段中的U-NII-5 (5.925–6.425 GHz) 和U-NII-7 (6.525–6.875 GHz) 上运行。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27日生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最终规则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