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第25-166号GN案卷下发布了编号为FCC-CIRC2601-02的报告与命令草案。草案将在FCC法规的Part 1中增加GG章节,并规定如下主要内容:
- 将适用于外国对手控制报告要求的许可证、租赁、授权、许可、授予及其他批准划分为三类许可附表(A、B 与C),其中设备授权属于附表A;
- 要求附表A所列涵盖授权持有人向委员会声明其是否受到外国对手控制;要求附表B所列涵盖授权持有人中确认受外国对手控制者向委员会作出声明;并免除附表C所列涵盖授权持有人提交外国对手控制声明的义务;
- FCC将建立对应的上报系统,自发布要求上报的通知后应60日内完成上报,小型实体可宽限到120日;
- 认定外国对手控制的门限为10%,上报的所有权门限为5%;
FCC管理层将在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开会议上讨论此草案并投票,如投票通过,此报告与命令将进入最终法规起草和发布阶段。单击此链接查看FCC-CIRC2601-02草案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