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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一致性认证


2023年6月29日,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编号为工信部信管 ﹝2023﹞ 79号的通告,更新的进网检验中认证标志的相关要求。通知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有关要求,为电信设备生产企业(以下称生产企业)产品上市创造便利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启用和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逐步替代原纸质标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标志样式

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由许可标识、设备型号、数字编码等要素组成(规格样式详见附件)。

二、申请途径

生产企业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一)对于新申请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需在进网许可申请材料“产品介绍”中,说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审查通过、准予进网许可的,即可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二)对于已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收到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必要的审核,并通知企业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三、加施方式

生产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一)电子显示。在电信设备操作系统或管理软件中设置、呈现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二)实物印制。在电信设备产品的外体、铭牌或包装等相关位置上,采取印刷、喷绘、模制或蚀刻等方式,印制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三)标签粘附。在电信设备产品的外体、铭牌或包装等相关位置上,粘贴、附加印制了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标签。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使用要求

(一)生产企业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应当保证呈现效果清晰易识、协调美观,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彩色或黑白样式,可以按照规定样式成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

(二)为便于公众识别,电信终端设备采用电子显示方式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在其产品最小包装上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或印制“本产品已获进网许可”中文字样。

(三)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说明书、随附材料或官方网站上,说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呈现位置和查看方式。

(四)生产企业应将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关联的电信设备产品名称及编码、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编号及有效期等信息,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并做好信息更新和维护。

五、总体安排

(一)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产企业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申请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也可以继续申领、使用原进网许可纸质标志。

(二)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届时,将不再核发原进网许可纸质标志,此前已核发的纸质标志在进网许可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

六、其他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要求生产企业在电信设备产品包装、内置信息、广告等处标注进网许可证编号。

(二)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规格样式及生产企业申请使用流程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新型进网许可标志规格样式及申请使用流程说明


2023年6月28日,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 (ISED) 就两项 ANSI 标准的采用展开公众咨询:

  • ANSI C63.10-2020,免许可无线设备合规性测试程序标准,具体采标版本为ANSI C63.10-2020/Cor 1-2023 。ANSI C63.10-2020+Cor.1-2023 取代了 ANSI C63.10-2013,但将提供两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任一版本均可用于ISED认证。 过渡期结束后,新认证应使用ANSI C63.10-2020+Cor.1-2023;
  • ANSI C63.25.1-2018,1 GHz 至 18 GHz辐射发射测试场地验证方法。ANSI C63.25.1-2018在原有的Svswr基础上增加了时域测量方法,由于实验室可以继续选择使用Svswr方法,因此该标准将不设置过渡期。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集截至2023年9月6日。

T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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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3日,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针对电信设备强制测试和认证(MTCTE)Phase III/IV/V进行了以下更新:

1)  Phase III/IV推迟强制认证日期:

  • MTCTE Phase III/IV中有32类产品(ER)的强制认证日期推迟3个月,从2023年7月1日推迟至2023年10月1日。
  • MTCTE Phase III/IV中另有12类产品(ER)的强制认证日期推迟6个月,从2023年7月1日推迟至2024年1月1日。

2)  接受ILAC测试报告:

对于MTCTE Phase III/IV下的10类特定产品(ER),能够接受ILAC认可实验室测试报告的日期延长了6个月至2023年12月31日。

3)  MTCTE Phase V:关于MTCTE Phase V的7类产品 (ER) 进行了以下更新:

  • MTCTE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接受Phase V产品的认证申请。
  • 强制认证时间将从2024年7月1日开始(2024年6月30日前,TEC可接受ILAC报告)。

单击此链接查看 Phase III/IV延迟及接受ILAC报告的公告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Phase V的公告原文。


2023年6月23日,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所(IFT)发布了关于修订蜂窝广播系统紧急警报技术标准DT IFT-011-2022第3部分相关的公众咨询。修订主要包括调整技术规范及其测试方法,主要内容如下:

  • 第 4.2 节。 不使用 MMI 命令但通过配置菜单的替代测试方法,来启用和激活西班牙语的警报消息测试通道。具有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将按钮功能配置集成到其菜单中也可满足标准要求;
  • 另一个重要的讨论是5.5节中关于对警报消息内容复制功能限制的拟议修订,测试步骤中取消了对警报消息内容复制的限制,使测试方法更加灵活。

单击此链接查看IFT的公众咨询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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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2日,欧盟法院总检察长莱拉·梅迪纳 (Laila Medina) 就两个非营利组织与欧盟委员会之间关于获取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的协调技术标准 (HTS) 的案件发表了意见。 Medina 总检察长得出的结论是,由于 HTS 作为欧盟法律一部分的标准化法案的特殊性质,因此必须免费提供。在欧盟协调标准中主要涉及的标准组织是ETSI及CEN,其中ETSI已向公众免费提供,欧盟法院这一裁决将有利于业界相关各方后续以更低的成本和更简易的方式获取CEN等其他标准组织发布的HTS标准。

单击此链接查看欧盟法院的新闻稿原文。


巴西国家电信局 (ANATEL)继于 2023 年1月9日就“电信产品中 IPv6 协议合规性评估的技术要求”举行了公众咨询后,2023年7月6日,ANATEL在官网刊发了第7971号决议(发布日期为2023年6月22日),批准了评估电信产品中IPv6协议合规性的技术要求。 该法案现已生效,并将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强制执行。

单击此链接查看ANATEL第7971号决议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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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针对手机和平板电脑编号为C(2023) 1672的能源标签法案草案以及编号为C(2023)3538的生态设计法案草案。

根据上述能源标签法案要求,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必须显示有关其能效、电池寿命、防尘防水以及防意外跌落的信息。 这也是首次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显示可维修性分数。相关信息应录入至能源标签和产品注册在线数据库EPREL以供公众查询,如经销商需要相关信息,制造商应提供相关纸质版本。能效标签的示例如下所示:

engery label

而生态设计法案中重点内容包括:

  • 防意外跌落或划伤;
  • 防尘防水;
  • 使用足够耐用的电池。 电池应能承受至少 800 次充放电循环,同时保持至少 80% 的初始容量;
  • 拆卸和维修规则,包括生产商有义务在 5 到 10 个工作日内向维修商提供关键备件,直至产品型号在欧盟市场销售结束后 7 年;
  • 操作系统升级的可用性更长:产品投放市场后至少 5 年。
  • 专业维修人员可以无歧视地访问更换所需的任何软件或固件。

上述两部法案草案预计将在2个月的审查后正式以OJ形式同期发布,并提供为期21个月的过渡期。

单击此链接查看C(2023) 1672的能源标签法案草案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C(2023)3538的生态设计法案草案原文。


2023年6月15日,摩洛哥国家电信管理局 (ANRT) 发布了关于终端设备和无线电设备技术规范批准的决定 ANRT/DG/N°12-23。 该决定的要点包括以下更新:

  • 决定中提及了5G技术,但尚未明确频谱分配。移动运营商必须首先获得预期频段 3.4-3.8 GHz 的许可证,然后才能提供服务;
  • 4G频段分配保持不变;
  • Wi-Fi 5 和 Wi-Fi 6E 仅允许使用 5150-5350 MHz 频率。 5.470-5.725 GHz 频段已授权用于点对点应用。

单击此链接查看ANRT/DG/N°12-23决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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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关于《人工智能法案》(以下简称《AI法案》)的谈判授权草案(499票赞成、28票反对和93票弃权),向法案的正式通过迈出了重要一步。这项法案将确保人工智能在欧洲的开发和使用完全符合欧盟的权利和价值观,包括对于人类监督、安全、隐私、透明度、非歧视以及社会和环境福祉的要求。法案有如下关键要点:

  • 被禁止的AI实践:该法案是根据人工智能可能产生的风险水平,为供应商和人工智能系统的部署者划定了义务。因此,对人类安全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将被禁止,例如用于社会评分的AI系统(根据人们的社会行为或个人特征对人们进行分类)。欧洲议会议员扩大了禁止类AI系统的清单,包括禁止对AI开展侵入性和歧视性使用(intrusive and discriminatory uses of AI)。
  • 高风险AI:欧洲议会议员确保对人类健康、安全、基本权利或环境构成重大危害的人工智能系统被纳为高风险应用类别。此外,高风险应用类别还包含了影响选民和选举结果的人工智能系统以及社交媒体平台(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使用的推荐系统中的人工智能系统。
  • 通用目的AI的义务:基础模型的提供者按照法规,必须评估和减轻可能的风险(对健康、安全、基本权利、环境、民主和法治的风险),并在向欧盟市场发布模型之前,需要在欧盟数据库中注册。基于这种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如ChatGPT,必须遵守有关对于透明度的(披露)要求,并确保防止生成非法内容。用于模型训练的受版权保护的数据,其详细摘要也必须公开。
  • 支持创新和保护公民权利: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和支持中小企业,欧洲议会议员增加了相关条目,豁免相关研究活动和拥有开源许可证的人工智能组件。按照这一法案,在部署人工智能之前,可以在由公共当局建立真实环境里对其进行测试。

该法案后续还将在欧洲议会内部讨论以形成最终版本。

单击此链接查看相关通告原文,单击此链接查看法案草案原文。


2023 年 6 月 11 日,科威特通信和信息技术监管局(CITRA)发布第 2023/297号法令,“关于停止向国家市场发放仅采用第二代和第三代通信技术或两者兼有的电信设备的进口和进入许可证”。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2G 和/或 3G 设备将被禁止进口和进入科威特。

单击此链接查看CITRA法令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