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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一致性认证


2025 年 11 月 5 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发布了第 2025-56 号通知,要求自 2026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13类通过有线充电或同时通过有线充电及传输数据的设备必须配备 USB Type-C 接口: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耳机、耳麦、便携式游戏机、便携式扬声器、电子书阅读器、键盘、鼠标、便携式导航设备、耳塞及笔记本电脑。

通知的附件 1 规定了强制使用的 USB Type-C 接口的具体规格,仅规定了物理尺寸,其要求与IEC/EN 62680-1-3一致。

单击此链接查看MSIT的通知原文。


2025 年 11 月 25 日,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发布了第 18086号法令,更新了与合格评定相关的进口规则,法令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

  • 用于认证测试的产品样品进口:根据新规则,进口商可以携带产品样品进入巴西,但仅限于进行认证测试,且仅限测试所需的样品数量,任何剩余样品将被保留,直至最终的合格证书颁发;样品放行需要进口商(或后续证书持有人)与 ANATEL 指定的认证机构或授权测试实验室之间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协议必须明确规定产品型号、制造商以及待评估的确切数量;即使是通过邮政或快递方式运输的产品,也需接受ANATEL 和巴西联邦税务局的合规性核查;
  • 已获准商业化产品的进口:只有证书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才能将已获批准的电信产品进口到巴西。每件产品都必须按照相关标识程序贴上ANATEL的认证标志;进口文件必须在“附加信息”栏中填写产品的证书编号,以确保顺利通过海关和接受监管。

单击此链接查看ANATEL第 18086号法令原文。


2025年11月24日,智利电信管理局 (SUBTEL)发布了第2219号决议,对第737号决议引入的短距离设备监管框架进行多项重要修订。决议删除了功率谱密度要求,保留了等效全向辐射功率要求,并在二维码要求方面有如下更新:

  • 放宽 QR 码的张贴位置要求:原则上应贴在设备外包装,但若设备无包装或不具备条件,也可直接贴在设备本体,或附于随附纸质文件(如说明书或保修卡);
  • 要求 QR 码必须链接至一个西班牙语网页,其内容须满足规范中所列的信息要求;
  • 对于 2026 年 2 月 21 日前已提交并取得认证的设备给予特别过渡安排:其 QR 码网页只需展示该认证文件即可,无需重新公开完整技术参数或测试信息。

原有的型式认证流程仍仅适用于医疗用途的短距离设备,此次修订未发生变化。

单击此链接查看SUBTEL第2219号决议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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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颁布新的外部充电器能效法规(EU)2025/2052。该法规依据欧盟指令2009/125/EC制定生态设计要求,旨在显著提升能源相关产品的环境绩效,推动欧洲向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转型。新规废止了原法规(EU)2019/1782。新规不仅涵盖外部电源(EPS),还将无线充电器、无线充电板、通用便携式电池充电器及USB Type-C数据线纳入生态设计管控范围。新规设有3年过渡期,大部分要求将于2028年12月14日起强制实施。

主要要求:

  • USB Type - C成为通用接口。除非符合豁免条件,AC-DC外部电源必须设计为“可互操作EPS”,并配备至少一个USB Type-C或USB PD端口(即支持USB PD快充协议的USB Type-C接口)。为防止线缆损坏导致设备过早报废,可互操作的EPS必须支持可插拔的标准USB Type-C线缆,不得使用固定连接式输出电缆;
  • 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100W的通用便携式电池充电器,以及非豁免的无线充电器和无线充电板,也必须在DC输入端配备USB Type-C端口,并通过可互操作的EPS供电;
  • 更严格的能效与标识要求:针对不同类型EPS设定最大功耗限值,例如单电压AC-DC EPS的空载功耗不得超过0.075W;引入低负载效率(10%负载)及平均有功效率要求(基于25%、50%、75%与100%负载条件下的最低性能);无线充电板的待机功耗也受到明确规范,例如非硬连接DC电缆的无线充电板,其DC输入端功耗不得高于0.5W;
  • 在标识方面,可互操作的EPS必须加贴“通用充电器”标识,并清晰标注最大额定输出功率。同时,USB Type-C线缆也必须在插头上标明所支持的最高功率,如“60W”或“240W”。“通用充电器”标识示例如下:

EPS label example

单击此链接查看 (EU) 2025/2052原文。


2025年11月13日,越南科技部发布第29/2025/TT-BKHCN号通函,取代第02/2024/TT-BTTTT号通函,该通函规定了需监管的潜在不安全产品清单。

通函的重点内容如下:

  • 自2026年7月1日起,移动电话必须符合QCVN 134:2024/BTTTT中SAR的相关要求;DECT 无绳电话及具备射频功能的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SAR强制日期则为2027年7月1日;
  • 5925-6425 MHz 频段的Wi-Fi 6E 和 Wi-Fi 7 设备需符合 QCVN 47:2015/BTTTT 和 QCVN 96:2015/BTTTT 的规定;
  •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NFC、RFID 和 SRD 的 QCVN 55:2023/BTTTT 标准不再强制要求在极限条件下进行测试;
  •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2.4 GHz Wi-Fi的 QCVN 54:2020/BTTTT 标准和 5 GHz Wi-Fi的 QCVN 65:2023/BTTTT 标准不再强制要求在极限条件下进行测试(Wi-Fi 调制解调器/AP 除外);
  • 在通函草案中新增以下标准:地面集群无线电(TETRA)设备的QCVN 100:2024/BTTTT标准,NR和E-UTRA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的QCVN 133:2024/BTTTT标准;
  • 将HS编码为8471.41.90的工业计算机添加到强制性SDoC产品清单中;
  • 重量超过300kg且使用三相电源的基站/卫星站/其他设备需要进行QCVN 18(EMC)认证。MST接受使用由ILAC或APAC MRA互认的海外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 输出功率低于60mW EIRP的蓝牙和Zigbee设备可免于型式认证/SDoC认证;
  • 所有已签发的型式认证证书和符合性声明在其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本通函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单击此链接查看通函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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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部分企业呼吁欧盟全面开放6GHz频段用于Wi-Fi后,2025年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顾问机构——无线电频谱政策小组(RSPG)第68次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决议草案中将6GHz频段中待分配的540MHz分配给移动通信运营商,使得移动运营商在6GHz频段分配中占据主导。其余160MHz将暂时冻结,直至2027年国际电信联盟(ITU)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27)做出最终决议。

单击此链接查看路透社相关报道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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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就新立法框架(NLF)启动公众咨询,该框架旨在更新有关合格评定机构的规则。公众咨询的主体是一份调查问卷,其中包含数字产品合规信息(包括展示形式的倾向性,如二维码、条形码、NFC/RFID等非接触技术)、数字产品护照(DPP)及翻新产品的监管等。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4日。


2025 年 11 月 10 日,新加坡消费者产品安全办公室(CPSO)向注册供应商(RS)发布编号为CPSO-101125-22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 提醒如注册管制商品(CGs)存在不符合规定或未经授权改装,可能面临供应暂停或禁止;
  • 供应或为供应而宣传已暂停 / 禁止的 CGs 属违法行为,违者最高可处10000 美元罚款或 2 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 明确 RS 需更新 CGs 改装相关技术文件(技术性改装需重新认证 / 注册)、在7 天内应要求提供技术文件(违者最高罚 2000 美元或 12 个月监禁);
  • CGs 注册有效期为3 年,需在到期前6 个月申请续期。

CPSO监管33类家用电器、电子和燃气器具和配件,其中包括为包括音视频及计算机等ICT产品配套的适配器。

单击此链接查看CPSO通知原文。



2025年11月5日,澳大利亚通信与媒体管理局(ACMA)启动了在Wi-Fi 6 GHz频段实施自动频率协调(AFC)系统的公众咨询。此次公众咨询的目的是通过放宽发射功率限制,以实现 Wi-Fi 性能与覆盖能力的提升。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1月30日。


2025年11月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与英国科学、创新和技术部就网络安全测试认证签署了互认可协议(MRA)。根据互认协议:

  • 通过PSTI网络安全认证且提供了在线自我声明的产品,在申请JC-STAR Level 1时,可视为已满足JC-STAR Level 1的技术要求,将采用简化程序;
  • 已获得通过JC-STAR Level 1评估并采用了认证标志的产品,可认为符合PSTI的要求。

单击此链接查看相关互认协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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