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发布了以下《网络弹性法案》标准草案:
- EN 304 617 – 浏览器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18 – 密码管理器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19 – 用于搜索、移除或隔离恶意软件的软件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0 – 虚拟专用网络(VPN)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1 – 网络管理系统(NMS)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2 – 安全信息和事件管理(SIEM)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3 – 启动管理器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4 – 公钥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颁发软件的基本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5 – 物理和虚拟网络接口的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6 – 操作系统(OS)的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27 – 用于连接互联网的路由器、调制解调器和交换机的基本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35 – 虚拟化执行堆栈(VES)和容器执行堆栈(CES)(包括虚拟机管理程序和容器运行时系统)的网络安全要求;
- EN 304 636 – 防火墙、入侵检测和/或防御系统的网络安全要求。
单击此链接查看上述标准草案。连接中也包含公众咨询指南及意见反馈表格。
2026年1月14日,摩尔多瓦国家电子通信和信息技术监管局(ANRCETI)发布通告。通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ANRCETI更名为国家通信监管局(ARCOM)。ARCOM将继续履行ANRCETI的所有职责和承诺。
单击此链接查看ARCOM的通知原文。
2026年1月14日,法国财政和工业、能源与数字主权部部长颁布法令,承认ANFR的SAR实验室具备进行《邮政和电子通信法典》第R.20-20条规定的测试的能力。ANFR在其新闻公告中称其在2020年开始建设SAR实验室,实验室已通过法国认可机构COFRAC的认可。
单击此链接查看财政和工业、能源与数字主权部在法国官方公告上发布的法令原文。
2026年1月13日,印度尼西亚通信和数字部(KOMDIGI)发布了B-63/DJID.3/SP.04.06/01/2026号通函,对使用5925-6425MHz无线电频谱的无线局域网(RLAN)设备的测试和认证框架进行了重要澄清。自2026年1月15日起,通函中新的法规将要求使用印尼本地实验室或者MRA国家授权实验室的RLAN设备测试报告。在该日期前签发的报告仍可使用,该日期后签发的报告必须源自上述指定的本地或MRA国家实验室。
单击此链接查看B-63/DJID.3/SP.04.06/01/2026号通函原文。
2026年1月9日,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启动公众咨询,就启用5925-7125 MHz(6 GHz)频段的自动频率协调(AFC)系统展开讨论。Ofcom曾在2025年2月13日发布针对整个 6 GHz 频段的公众咨询文件,提出在Lower 6 GHz上引入AFC控制的标准功率Wi-Fi(最高36 dBm),包括户外使用。此次新的公众咨询已确认在5925MHz-6425MHz频段上采用AFC系统并允许标准功率Wi-Fi设备,且允许户外使用。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
2026年1月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第25-166号GN案卷下发布了编号为FCC-CIRC2601-02的报告与命令草案。草案将在FCC法规的Part 1中增加GG章节,并规定如下主要内容:
- 将适用于外国对手控制报告要求的许可证、租赁、授权、许可、授予及其他批准划分为三类许可附表(A、B 与C),其中设备授权属于附表A;
- 要求附表A所列涵盖授权持有人向委员会声明其是否受到外国对手控制;要求附表B所列涵盖授权持有人中确认受外国对手控制者向委员会作出声明;并免除附表C所列涵盖授权持有人提交外国对手控制声明的义务;
- FCC将建立对应的上报系统,自发布要求上报的通知后应60日内完成上报,小型实体可宽限到120日;
- 认定外国对手控制的门限为10%,上报的所有权门限为5%;
FCC管理层将在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开会议上讨论此草案并投票,如投票通过,此报告与命令将进入最终法规起草和发布阶段。单击此链接查看FCC-CIRC2601-02草案原文。
2026年1月7日,阿曼电信监管局(TRA)在其官网发布新闻,宣布推出了产品自认证服务(SDoC),旨在简化部分符合条件的电信设备的市场准入流程,缩短监管审查时间,加速产品商业化进程。以符合条件的产品自认证取代强制性技术测试报告,合规声明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人对提交的信息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合规产品必须立即召回。
单击此链接查看TRA关于实施SDoC制度的新闻原文。
2026年1月4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各相关企业:
根据认监委自愿认证备案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产品认证六部根据标准变更内容,已完成CQC21-020304-2011《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认证规则》修订工作,涉及业务类别号:130101、130102、130103。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1、调整认证模式为:产品检测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2、规则名称变更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认证规则”;
3、依据标准GB/T 26572-2011(含一号修改单)修改为GB 26572-2025;
4、增加初始工厂检查及获证监督的内容,增加附件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二、实施要求
1、自2026年02月01日起,应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国际标准报告。
2、 对于已按旧版规则获证的产品,认证证书(3年期证书)持有人可向CQC提交变更申请,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更新国际标准报告,经合格评定后换发证书。
3、 一年期证书自然过渡即可。
三、联系方式
企业可通过CQC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六部工程师联系。
刘 开 010-83886566
2025年12月31日,越南科学技术部(MST)发布第52/2025/TT-BKHCN号通告,颁布《移动通信系统终端设备及辅助设备电磁兼容性国家标准》(QCVN 86:2025/BKHCN),旨在规范信息技术与电信领域相关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技术要求。该标准对应的国际标准为ETSI EN 301 489-52 V1.3.1。新标准将于2026年2月15日起施行,取代原通信与传媒部发布的QCVN 86:2019/BTTTT标准。根据过渡期规定,企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自愿选择按新标准或旧标准进行检测和合规声明;自2027年1月1日起,相关设备必须全面实施新标准。对于特定HS编码(如8517.13.00、8517.14.00、8517.62.59)的设备,新标准将替代原有QCVN 86:2019/BTTTT或QCVN 18:2022/BTTTT(无线通信EMC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自2026年9月16日起,GSM(2G和2.5G)技术的相关技术要求将不再适用,标志着越南逐步淘汰传统通信技术、推动技术升级。
单击此链接查看第52/2025/TT-BKHCN号通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