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阿曼电信管理局(TRA)发布官方公告,主要变化如下:
- 认证费用将大幅增加 150%;
- 证书有效期也将从无限期缩短至四年。此更改也将影响本公告之前颁发的认证证书,四年期限将从颁发之日起开始;
- 根据上述更新标签也有相应更新,标签将包含二维码。具体示例如下所示:
TRA将从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实施新法规。单击此链接查看公告原文。
2024年7月12日,巴西国家电信局 (ANATEL)就限制仅支持3G或更低版本设备认证展开公开咨询,主要内容如下:
- 在2020年6月12日的Ato 3151法令的附件中增加编号为4.4和4.5的新要求,其中4.4条禁止最高支持到3G的模块或终端设备进行认证;4.5条要求支持语音的模块或终端设备必须支持VoLTE技术;
- 在2020年6月13日的Ato 3152法令的附件中增加编号为4.5和4.6的新要求,其中4.5条禁止最高支持到3G的移动电话机进行认证;4.6条要求移动电话机必须支持VoLTE技术;
- 对于汽车行业零部件,对最高支持到3G的模块或终端设备仍可进行认证;
- 原有已认证的最高支持到3G的设备,认证继续有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4年9月19日。
欧亚经济联盟欧亚经济委员会 (EEC)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发布了第 79 号决定,修订了 EMC 技术法规标准清单 (TR CU 020/2011)。清单的变更包括更新的多媒体设备标准 GOST CISPR 35-2019,该标准将取代 GOST EN 55020-2016。上述两项标准的过渡期将持续到 2025 年 7 月 1 日。此外,标准 GOST EN 50557-2018 仅适用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该决定将于发布之日起 180 个日历日后生效,即 2025 年 1 月 8 日。
单击此链接查看EEC第79号决定原文。
2024 年 7 月 11 日,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 (MCMC) 宣布,IPv6 蜂窝设备的临时型式认证(不包括具有 WiFi 接口的设备或使用其他介质(例如光纤,以太网 LAN 除外)的 IPv6 设备)再延长一年,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直至另行通知。这意味着允许新的符合性证书 (CoC) 申请和续签,最长有效期为一年。
在此临时批准期间,申请人可以在任何经认可或批准的实验室进行所需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供 SIRIM 评估。如果蜂窝接口或其他媒体上的 IPv6 完全符合技术要求,将获得正式批准。
单击此链接查看MCMC公告原文。
在2024年4月25日进行的公众咨询已于2024年6月25日结束后,2024年7月8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再次对QCVN 134:2024/BTTTT技术法规草稿及对应法规公告草案征求意见。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测量手机比吸收率(SAR)的限值和方法。法规将适用于在越南境内从事手机制造、进口、贸易和经营的实体。技术法规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并规定了SAR测试程序,包括快速SAR测试方法。
该通知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6年7月1日强制。
单击此链接查看MIC公众咨询原文。
继2024年5月23日召开听证会并发布备忘录草案后,2024年7月5日菲律宾国家电信委员会(NTC)发布了第002-07-2024号备忘录通告,该通告修订了第03-05-2007号备忘录通告第2节中关于HIPERLAN和RLAN短程设备(SRDs)的操作参数。该通告将于7月20日正式生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备忘录通告原文。
2024年7月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旨在促进电信认证机构、测量设施和设备认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该拟议规则和5月24日FCC发布的FCC 24-58文件内容基本一致。
单击此链接查看拟议规则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4年9月3日。
2024年7月1日,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发布通知,将MTCTE第三阶段、第四阶段和第五阶段以下5类产品(ERs)的强制性认证日期延长至2024年10月1日:智能电表(第三阶段)、卫星通信设备(第四阶段)、5G蜂窝网络基站(第五阶段)、虚拟机监视器(第五阶段)、IP终端(第五阶段)。此外,对于4G及以下的基站、5G基站、SIM、VHF/UHF无线设备及E-band固定无线中继系统这5类产品,非陆地接壤国家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签署国所出具的测试报告,其最后接受日期将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告原文。
2024年7月1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 (MOIT) 发布了关于越南节能产品新清单的第 1725QD-BCT 号决定。本决定取代了 MOIT 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受 MOIT 管理的专门检查货物清单的第 1182/QĐ-BCT 号决定的附录 3。清单中指定的商品包括一些 ICT 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个人电脑、打印机、电脑显示器,每种产品都有对应的能效标准和 HS 代码:
- TCVN 11848:2017、TCVN 11848:2021 适用于笔记本电脑(包括笔记本和超薄笔记本电脑)(HS 代码 8471.30.20);
- TCVN 13371:2021 适用于台式电脑(HS 代码 8471.41.10、8471.41.90);
- TCVN 9509:2012 适用于打印机(HS 代码 8443.31.11、8443.31.19、8443.31.21、8443.31.29、8443.31.31、8443.31.39、8443.31.91, 8443.31.99);
- TCVN 9508:2012 适用于计算机显示器 - 液晶设备 (LCD)、发光二极管 (LED) 和其他平板显示器类型 (HS 代码 8528.72.92)。
请注意,列表中也包含必须申请越南通信与传媒部(MIC)型式认证和 DoC 的商品(见MIC 02/2024/TT-BTTTT 号通函),例如:台式电脑(HS 代码 8471.41.10)、笔记本电脑(HS 代码 8471.30.20),因此制造商需要注意同时符合MOIT和MIC的相关要求。
单击此链接查看第 1725QD-BCT 号决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