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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一致性认证


继2026年1月28日,玻利维亚电信和运输监管局(ATT)更新了电信设备型式认证清单后,2026年2月25日ATT更新了在线的型式认证产品清单,新增了IoT类别,包含LoRaWan、RFID及SRD三个子类,同时移除了1月28日版本中的类别描述列。

单击此链接查看更新后的清单,单击此链接查看带描述版本。


2026年2月25日,印度标准局(BIS)发布了《印度标准局(合格评定)修订条例(2026年)》(以下简称条例),将使用其标准标志的许可证有效期从2年延长至5年。根据该条例,印度标准局标准标志许可证的首次授予有效期最长可达5年,且可在按年预付年度费用的前提下,续期2至5年。此前,印度标准局许可证的签发有效期通常最长为2年,需要频繁续期。

单击此链接查看《印度标准局(合格评定)修订条例(2026年)》原文。

FCC

FCC


2026年2月25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最终规则,允许可变功率地理围栏设备(GVP)在5.925-7.125 GHz (6 GHz) 频段中的U-NII-5 (5.925–6.425 GHz) 和U-NII-7 (6.525–6.875 GHz) 上运行。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27日生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最终规则原文。


2026年2月24日,阿根廷国家通信管理局(ENACOM)通过第57/2026号决议,对其型式认证体系进行现代化改造,取代了沿用数十年的法规(729/80和784/87)。

主要技术和程序变更:

  • 第三方认证:认证流程将由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进行管理。这些机构将颁发RAMATEL注册所需的合格证书;
  • 永久注册:根据此框架颁发的新批准将不再过期。取而代之的是,将实施市场监管系统,以确保持续的技术合规性;
  • 数字技术应用:所有工作流程将在实施日期前完全过渡到HERTZ系统
  • 过渡期:新的RAMATEL法规将于2026年9月1日全面生效,在此之前的申请仍遵循有效期为3年的现有规则。9月之后,所有新申请都必须遵守新的第三方认证模式。

单击此链接查看ENACOM第57/2026号决议原文。

FCC

FCC


2026年2月20日,FCC在联邦发布网站上发布了FCC 26-1草案的进一步拟议规则(FNPRM)部分,拟修订Part 15 中关于6GHz(5.925–7.125 GHz)免许可设备的规则。此次拟修订的重点是拓宽原有禁止在船舶中使用6GHz低功率室内设备(LPI)的要求,将允许在邮轮中使用LPI设备。同时也允许自动频率控制(AFC)设备考虑最多6dB的建筑物穿透损耗。由于允许在邮轮上使用将要求更新标签中的警语,因此相关要求如后续生效,将对无线接入点及无线路由器类设备的标签产生影响。

单击此链接查看FCC 26-1草案在联邦发布网站上发布的FNPRM部分原文,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3月23日。

TEC

TEC


继2025年12月29日,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豁免了直放站、NB-IoT、5G FR2等产品报告后,2026年2月18日TEC发布通告追加了豁免清单,将5G NR Type 1-H基站、复合有源天线系统及128G光纤通道产品豁免报告的期限推迟至2026年6月30日。

单击此链接查看TEC通告原文。


继2025年9月9日进行公众咨询后,2026年2月17日,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发布声明,宣布了设备直连卫星(D2D)服务授权的最终法规。目前获得授权的运营商为维珍传媒O2(VMO2),Ofcom在声明中也欢迎其他运营商申请变更授权以开展D2D业务。该法规已于2026年2月25日生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Ofcom的公告原文。


2026年2月17日,乌兹别克斯坦发布第66号决议,决议内容之一为推迟《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的实施日期。该技术法规已于2027年2月17日生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第66号决议原文。

CE

CE


继2025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就废除网络安全授权条例 (EU) 2022/30的倡议举行公众咨询后,2026年2月16日委员会正式通过了该倡议,授权条例 (EU) 2022/30将于2027年12月11日起失效。届时网络弹性法案 (EU) 2024/2847将取代授权条例 (EU) 2022/30。目前相关倡议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未发布至官方公报(OJ)网站上。

单击此链接查看倡议内容及决议通过状态。


2026年2月15日,阿尔及利亚官方公报公布了邮电部于2026年1月31日批准的第26-97号决定,旨在规范阿尔及利亚电子通信设备的审批程序。法令明确了国家频率管理局(ANF)与邮政与电子通信监管局(ARPCE)的职责分工:ANF负责非公网无线电装置的审批,而ARPCE负责拟连接至公众开放网络的设备审批,对于同时涉及无线电及公共开放网络的设备,则由ARPCE负责。

决定要点包括:

  • 审批流程:申请须通过专用电子平台提交,包含行政与技术案卷,并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备样品进行测试;对于进口设备可在提交申请后凭回执向海关提交取样申请,海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流程,申请者同样要在海关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样品;
  • 处理时限:审批处理期限通常自申请或提交样品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 
  • 技术标准:设备必须符合频率利用、电磁兼容性、网络保护及用户安全等相关国际与国家标准;
  • 证书效期:合规证书有效期为5年,且同一型号设备仅需审批一次;
  • 强制标识:获批设备在进入市场前必须贴上符合规定模板的标签;
  • 豁免情况:用于专业用途、商业展示或科学研究等目的的临时进口设备可免于审批;
  • 仍需要本地代表来处理申请及样品事宜。

单击此链接查看MPT第26-97号决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