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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一致性认证


2025年8月6日,尼日利亚通信委员会(NCC)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在尼日利亚将6GHz频段较低部分(5925-6425MHz)用于免许可应用的监管指南。指南定义了两个功率级别的产品:

  • 23dBm的LPI类别,仅用于室内环境;
  • 14dBm的VLP类别,可用于室内或室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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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孟加拉国电信监管委员会 (BTRC) 撤销了之前暂停进口、生产和销售单频段 Wi-Fi 路由器禁令的决定。单频段路由器是指仅在一个频段(通常为 2.4 千兆赫 (GHz))上运行的 Wi-Fi 路由器。

该禁令最初于 2024 年 11 月发布,规定在孟加拉国销售的所有 ISM 频段 Wi-Fi 路由器均应同时支持 2.4 GHz 和 5.8GHz 频段。2025年5月BTRC宣布暂停该决定以为行业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过渡期。此次恢复单频段路由器禁令的通告同时要求路由器必须强制支持IPv6技术。 

单击此链接查看BTRC相关通告原文。


在2025年8月1日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电信工作组(APEC TEL) 合格评定与互操作指导组(CISG)第71次会议上,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 (MCMC)介绍了新型通信设备监管框架(NCEF),以通过灵活、主动的审批流程推动通信与多媒体行业竞争力,其重要变化是依据风险等级来判定通信产品注册和批准的方式。《2000年通讯与多媒体技术标准条例》(TSR 2000)也将进行修订以适应NCEF。

MCMC还总结了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和修订的技术法规包括C-V2X系统架构和规范、网络安全相关规范、IPv6、VoLTE、基站辐射测量评估、陆地移动站等。


2025 年 8 月 1 日,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 (ANATEL) 发布了第 780 号决议,对巴西电信产品认证流程做出了重要澄清。该决议是对 ANATEL 主要认证法规第 715 号决议的补充。决议澄清内容涵盖市场义务和责任、ANATEL 标签使用的一般规则以及《消费者保护法》的使用等主题。决议还确认作为电信网络一部分的数据中心必须获得 ANATEL 的批准。

单击此链接查看ANATEL 第780号决议原文。


2025年7月23日,沙特阿拉伯标准、计量和质量组织 (SASO)在WTO TBT平台上发布了编号为G/TBT/N/SAU/1166/Corr.1/Add.1的一则通报,就RoHS法规的修订意见。修订后的法规现要求遵守10种有害物质的限值。此外,法规还规定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程序性义务,包括提供阿拉伯语安全说明、完善的产品标签和全面的技术文档。除了在物质限制和合格评定方面与欧盟RoHS保持一致外,沙特法规还提出了更严格的行政要求,包括至少保存十年的技术文件和合格声明。法规将在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强制。 

单击此链接查看WTO TBT的通报原文。


2025年7月23日,KOMDIGI就陆地移动无线电通信设备新技术标准(RKM)启动公众咨询。RKM的主要内容如下:

  •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更新遵循国际标准CISPR 32或ETSI EN 301 489;
  • 电气安全要求更新遵循IEC 60950-1或IEC 62368-1;
  • 陆地移动无线电设备分为三类:常规无线电设备、集群无线电设备和专用移动无线电设备;
  • 常规无线电设备和集群无线电设备分为四类:手持式、移动式、基站/中继器和无线电调制解调器;
  • 设备工作频率的限制从之前的宽泛范围(例如,之前允许的超高频设备工作频率为 300 - 3000 MHz)调整为根据 印度尼西亚频率分配表(TASFRI) 的分配以及供应商生产的设备的普及程度进行调整(例如,在本 RKM 中,仅允许超高频设备的工作频率为 300 - 470 MHz,不允许使用 450 - 512 MHz 的设备);
  • 测试参数仅限于能够避免有害干扰的参数,包括工作频率、信道间隔、传导输出功率、杂散发射以及频率误差/频率稳定性。其他测试参数,包括温度、阻抗和调制,则被省略;
  • 增加了符合国际标准的测试方法。

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意见征求截至 2025 年 8 月 3 日。


2025年7月17日,布基纳法索电子通信与邮政监管机构(ARCEP)发布了No. 2025-365 /PRES/PM/MTDPCE/MEF法令,批准了新的国家频谱分配计划。要点如下:

  • 5925–6425 MHz 频段分配给WAS/RLAN(即 Wi-Fi 6E)使用。
  • 6425–7125 MHz 频段分配给 IMT(国际移动通信)使用。
  • 6000–9000 MHz频段分配给超宽带(UWB)使用。

该法令正式废除了2013年发布的关于国家频谱分配的法令No.2013-452/PRES/PM/MDENP。

单击此链接查看ARCEP No. 2025-365/PRES/PM/MTDPCE/MEF法令原文。

F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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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6 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在联邦发布网站上就 24-136 号案卷发布了编号为302403的进一步拟议规则,题为“促进电信认证机构、测量设施和设备授权计划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该文件的拟议规则部分包含全面禁止对位于敌手国家境内的实验室、TCB及认可机构的授权等内容,在文件的讨论部分则包含限制SDoC测试在FCC授权实验室进行以及TCB应互相开展市场监督等内容。

单击此链接查看进一步拟议规则原文,意见征求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年7月16日,墨西哥政府在其官方公告网站颁布了新的《电信和广播法》,法规已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该法规正式解散了联邦电信局 (IFT),但在新的电信监管委员会 (CRT)正式成立之前,IFT仍将负责过渡期的监管工作。该法律规定CRT成立期间所有 IFT 审批申请将立即暂停五个工作日,其他监管程序也将暂停十五天。虽然正在进行的申请将转移到新的 CRT,现有法规仍然有效,但制造商的新认证将暂时停止。

单击此链接查看墨西哥新版《电信和广播法》原文。


2025年7月15日,印度尼西亚通信和数字部数字基础设施总局(DJID)发布了2025年第03号通函——关于电信工具和/或设备技术标准符合性声明格式变更。本通函面向所有申请电信工具和/或设备认证的申请人,旨在落实2024年通信和信息部第3号条例的规定。在该条例中,符合性声明是认证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交并评估的文件之一。

此次格式变更旨在提高效率并加快认证评估流程。所有自2025年8月1日起提交的认证申请应使用通函附件一所列的新版符合性声明格式。2025年8月31日之后提交的申请,若未采用新格式,将被拒绝。

单击此链接查看2025年第03号通函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