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MIC)发布第13/TB-BTTTT号公告,拟组织拍卖2500-2600 MHz频段及3700-3900 MHz频段无线电频率使用权。这两个频段的拍卖将有助于越南5G商用的推进。
自MIC公开公布拍卖组织方案之日起30天内,拟参加2500-2600 MHz频段和3700-3900 MHz频段无线电频率使用权拍卖的组织须通过邮寄或者在线平台的方式向MIC的电信司申请,以确认符合参加拍卖的条件。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会被接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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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 年 1 月 9 日的最新通知,印度标准局(BIS)基于向利益相关者的咨询和 印度电子和信息部(MEITY) 的同意,已经将并行测试从 BIS-CRS 的试点项目更改为永久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并行测试本质上是自愿的,制造商可以通过现有流程申请 BIS 认证。如果并行测试相关的任何申请在后续阶段被拒绝/未得到处理,制造商将承担此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包括成本)。制造商应在获得产品注册后立即更新关键元器件列表(CCL)。在被CRS覆盖的情况下,制造商后续应使用具备相应编号(R-no.)的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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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3年10月19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开放6GHz频段供超低功耗(VLP)设备使用后,2024 年 1 月 8 日FCC在联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6 GHz 频段的免许可应用,以及扩大 3.7 至 24 GHz频段的灵活使用”的法则,推动相关要求在FCC Part 15中进行更新。新的规则将允许VLP设备在U–NII–5 (5925–6425 MHz)和U–NII–7 (6525–6875 MHz) 两个频段内使用。新的法规将于 2024 年 3 月 8 日生效。此外FCC也在考虑将整个6GHz频段开放给VLP设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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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发布编号为No. 5-5/2021-TC/TEC的通知,宣布对MTCTE项下部分ER的测试参数和接口的测试报告提交通用豁免。 该豁免已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或另行通知。 豁免适用于下列设备相关的参数:媒体网关、移动无线集群系统、蜂窝网络中继器、精密授时协议主时钟设备、VHF UHF 无线电系统设备、无线电广播接收器、PON 系列宽带设备、ADSLx、VDSLx、路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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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3年1月10日就QCVN 117:2023/BTTTT草案进行意见征求后,2023年12月29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MIC)发布了编号为 20/2023/TT-BTTTT的公告,正式发布GSM/WCDMA/LTE终端设备技术标准QCVN 117:2023/BTTTT,并给出认证要求。
关于 QCVN 117:2023/BTTTT 的一些简要信息如下:
- QCVN 117:2023/BTTTT 自 2024 年 2 月 15 日起生效;
- 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进口商/制造商可以选择按照QCVN 117:2020/BTTTT或QCVN 117:2023/BTTTT申请型式认可证书;
-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进口商/制造商必须遵守 QCVN 117:2023/BTTTT;
- 符号/短语/字母“VoLTE”必须在手机上标明,以符合 43/2017/NĐ-CP及18/2022/TT-BKHCN;
- 根据 QCVN 117:2020 颁发的所有有效型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
单击此链接查看20/2023/TT-BTTTT的公告,公告中已包含QCVN 117:2023/BTTTT原文。
2023年12月29日,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RRA)发布了编号为2023-24的通告,更新了广播和通信设备的合格评定规则。法规修订内容包括对以再出口为目的进口的设备的合格评定程序的豁免,该规定现已生效。
单击此链接查看2023-24号通告原文。
作为对此前官方通知5-2/2021-TC/TEC/131及5-2/2021-TC/TEC/172进行的部分修改,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编号为No. 5-2/2021-TC/TEC/185的通告,对于MTCTE制度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电信和网络设备的测试和认证要求做出如下修改:
- 将 MTCTE III 期和 IV期 涵盖的 44 种产品中的 12 种产品(ER)的强制认证日期延长三个月,即从 2024 年 1 月 1 日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12种产品清单见通告附件一;
- 其余32种产品的强制认证日期维持不变,即2024年1月1日。 清单见通告附件二;
- 对于附件 III 中提到的 8 种产品,将对非边境共享国家 ILAC 签署方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的最后接受日期延长 3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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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3年8月4日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所 (IFETEL)就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公众咨询后, IFETEL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联邦官方日报 (DOF) 上正式发布了该指南,新指南的要点包括:
- 认证证书持有者以及进口商和子公司必须在电信或广播设备的标志或标签中包含 IFT 标志;
- IFT 标志必须以 100% 黑色印刷,并且必须在不借助放大的情况下清晰可见和清晰;
- 经批准的产品除 IFT 标志外还必须包含前缀“IFT”和认证证书编号;
- IFT 标志只能在批准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使用;
- 对于指南生效之前已获得批准或已开始批准程序的产品,不强制要求使用 IFT标志。 这些产品将继续受其各自当前的认证证书的保护。
该指南将于 2024 年 9 月 9 日生效。单击此链接查看指南原文。
为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3年12月26日发布通知,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公告的要求签发证书并颁发电子证书。要点如下:
一、 新版证书样式: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样式详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认证证书样本专栏,包括中文版本及英文版本。
二、 电子证书文档格式:推荐认证委托人仅获取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文档格式依据我国电子公文交换和存储格式标准,采用OFD(Open Fixed-layout Document)文档格式颁发电子证书。可使用金山WPS(https://www.wps.cn/)、数科OFD阅读器(http://www.suwell.cn/)等OFD专业工具查看电子证书信息,并验证证书的电子签章信息。
三、 实施安排:自2024年1月1日起,依据上述要求签发证书并颁发电子证书。
四、 注意事项:本次调整不涉及已发证书的换证。对2024年1月1日前签发的CCC认证证书及采用PDF文档格式的电子证书,随证书到期换证、证书变更等工作更换新版样式与OFD文档格式的电子证书。
单击此链接查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