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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阿尔巴尼亚电子邮政通信局(AKEP)颁布了第721/2023号决定,对无线电设备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法规的第378号决定进行了修改。 该技术法规规定了无线电设备在产品投放市场、分销和投入使用之前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决定》作出多项修改,主要包括:

  • 第 10(9) 条:法规范围内的无线电设备必须附有说明,其中必须包含有关设备充电功能的信息。 该信息还必须按照附件 I/1 第四部分规定的格式在标签上提供。 标签必须印在说明书上或粘贴在包装上。在没有包装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粘合剂将标签粘贴到无线电设备上。标签必须清晰可见,对于在线销售的设备,标签必须放置在靠近价格的位置。如果设备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则可以将标签打印为设备随附的单独文档;
  • 第 12(4) 条和第 13(2) 条:当向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提供无线电设备时,进口商和分销商必须分别确保:a) 无线电设备具有或正在配备符合本规则第 10 (9)条的标签;  b) 标签以可见且清晰的方式显示,并且在远程销售的情况下,标签已放置在靠近价格指示器的位置;
  • 第 21(3) 条:阿尔巴尼亚语由批准/公告机构所在国家的官方语言或批准/公告机构容易理解的语言取代。

该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生效。单击此链接查看决定原文。


2023 年 12 月 5 日,阿根廷国家通信局(ENACOM) 发布了第 2097/2023 号决议,支持 5G NR 的设备现在可以在阿根廷获得批准。 该规定自2023年12月7日官方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此外,该决议还发布了新技术标准ENACOM-Q2-61.03 V23.1版本。主要变化:

  • 允许批准在 n78 频段上使用 5G NR 的设备:3300 – 3700 MHz;
  • 更新本地技术标准,增加5G NR第五章。

新标准将提供为期90天的过渡期(至2024 年 3 月 6 日),过渡期内仍可使用 ENACOM-Q2-61.03 V17.1。此外在有两个当地实验室被授权进行5G NR第五章的测试之前,可认可外国测试报告(FCC、RED、ANATEL 等),可认可原产国的自我符合声明(DoC )。

单击此链接查看决议原文。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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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日发布了委员会实施决定 (EU) 2023/2669,修订了关于耳边或紧邻人体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协调标准的实施决定 (EU) 2022/2191。

协调标准EN 50360:2017/A1:2023和EN 50566:2017/A1:2023用于覆盖指令第 3 条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原有的EN 50360:2017和EN 50566:2017可使用至2025年6月1日。

单击此链接查看实施决定原文。


2023 年 12 月 1 日,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所 (IFETEL) 启动以下公众咨询:

  • 技术规定初步草案 IFT-016-2023《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 30 MHz 至 3 GHz 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设备 – 规范、限值和测试方法》。由于低功耗技术是墨西哥物联网项目、蜂窝网络以及卫星和有线连接最常用的连接方法之一,因此发布了一项技术规定草案,适用于使用无线电频谱并在 30 MHz-3 GHz 频率范围内运行的低功耗无线电通信装置、设备或产品。本技术规定草案对那些工作频率位于分配给国家和国际遇险、安全、搜索和救援通信的频率中或位于国家频率中被分类为受保护频谱的频率中的装置、设备或产品进行了例外处理。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可就该初步技术规定草案进行合格评定或测试,产品将需要合格证书 (CoC) 或型式认证证书 (CoH)。
  • 技术规定初步草案 IFT-017-2023:使用无线接入的无线电通信系统 – 无线局域网络 – 使用数字调制技术并在 5150 MHz-5250 MHz、5250 MHz-5350 MHz、5470 MHz -5600 MHz、5650 MHz-5725 MHz、5725 MHz-5850 MHz 和 5925 MHz-6425 MHz频段运行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墨西哥已针对使用频段 5150-5250 MHz、5250-5350 MHz、5470-5600 MHz、5650-5725 MHz 的产品实施了约 2600 项合格评定,由于现有频谱资源有限,预计合格评定数量将随着其余几个新频段的纳入而增加。IFT 发布的草案为在 WAS/RLAN 网络中运行的设备建立了最低规范、测试方法和合格评定程序。根据技术规定草案,产品将需要合格证书 (CoC) 或型式认证证书 (CoH)。

单击此链接访问草案IFT-016-2023,单击此链接访问草案IFT-017-2023。两个草案意见征求均截至2024 年 1 月 29 日。


2023 年 12 月 1 日,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所 (IFT) 启动了以下公众咨询:

  • 技术规定初步草案 IFT-016-2023《低功率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 30 MHz 至 3 GHz 范围内无线电频谱频段的设备 – 规范、限值和测试方法》;
  • 技术规定初步草案 IFT-017-2023:使用无线接入的无线电通信系统 – 无线局域网络 – 使用数字调制技术并在 5150 MHz-5250 MHz、5250 MHz-5350 MHz、5470 MHz -5600 MHz、5650 MHz-5725 MHz、5725 MHz-5850 MHz 和 5925 MHz-6425 MHz频段运行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上述两个公众咨询原定截至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现已延期至2024年3月29日。单击此链接访问草案IFT-016-2023,单击此链接访问草案IFT-017-2023。


2023 年 11 月 29 日,巴拉圭国家电信委员会 (CONATEL)颁布了第 3171/2023 号法令,明确了评估蜂窝移动设备合规性的要求。该法令明确蜂窝移动设备采用3GPP及ETSI相关标准,包括3GPP TS 51.010-1、ETSI TS 134 121-1、ETSI TS 136 521-1、ETSI TS 138 521-1、ETSI TS 138 521-2、ETSI TS 138 521-3等。

单击此链接查看决议原文。


2023 年 11 月 28 日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 (ISED)开放以下公众咨询:

  • REC-CB 第 2 期 – 认证机构的认可程序和要求,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
  • REC-LAB 第 8 期 – 测试实验室认可程序,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
  • 测试实验室技术评估清单第2版,单击此链接查看公众咨询原文。

上述意见征询的截至日期均为2024 年 2 月 16 日。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于2023年11月28日(通知落款日期为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支持 IEEE 802.11be(即Wi-Fi 7)的 WLAN 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通知。

对于采用IEEE 802.11be技术标准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应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频段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21〕129号)等有关要求。通知同时附带技术要求《采用IEEE 802.11be技术标准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型号核准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单击此链接查看该技术要求。

单击此链接查看国家无线电办公室通知原文。


2023 年 11 月 27 日越南信息通信部 (MIC) 发布了对 04/2023/TT-BTTTT进行修订的通告草案, 主要变化如下:

  • 新增及更新标准:
    • QCVN 117:2023/BTTTT,取代 WWAN 设备的 QCVN 117:2020/BTTTT;
    • QCVN 55:2023/BTTTT,取代 SRD 的 QCVN 55:2011/BTTTT;
    • QCVN 132:2022/BTTTT 关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电视、机顶盒、DECT 电话的安全;
    • QCVN 110:2023/BTTTT,取代 E-UTRA 基站的 QCVN 110:2017/BTTTT;
    • QCVN 111:2023/BTTTT,取代 E-UTRA 中继器的 QCVN 110:2017/BTTTT;
  • 对根据 10/2023/TT-BTTTT 号通知暂停的部分 QCVN 标准恢复极端测试条件要求;
  • QCVN 124:2021/BTTTT将不适用于车载雷达,QCVN 18:2022/BTTTT将适用于车载雷达;
  • HS编码为8504.40.19和8504.40.90的无线充电器将不再需要满足QCVN 55,而是依据QCVN 96:2015/BTTTT;
  • QCVN 47:2015/BTTTT 将取代大量无法进行本地测试的海事产品QCVN标准;
  • 使用相同机箱的电视可以共享 QCVN 63:2020/BTTTT 的 SDoC 流程的测试报告;
  • 5G NR 基站的 QCVN 128:2021/BTTTT 不需要性能要求和极端条件下的测试。

通告草案预计将于2024年4月1日生效。单击此链接查看通告原文。


2023年11月27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MIC)发布了第 17/2023/TT-BTTTT 号通知,针对 9kHz 至 25MHz 频率范围内的短程设备 (SRD) 和 9kHz 至 30MHz 频率范围内的感应环路系统发布新标准 QCVN 55:2023/BTTTT。 该新标准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本法规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短程无线电设备(SRD):

a) 工作频率范围为 9 kHz 至 25 MHz 的通用短程无线电设备;

b) 工作频率范围为 9 kHz 至 30 MHz 的磁场设备,包括:射频识别设备(RFID)、使用近场通信(NFC)技术的设备以及在工作环境中使用工作在LF和HF频段的电子安全系统(EAS)设备。

本法规适用于具有标准附录J规定的HS编码的短程无线电设备的产品和货物。

本法规规定的所有短程无线电设备必须符合越南有关频率规划和频道划分的规定。

上述无线电设备类型在以下情况下工作在 9 kHz 至 30 MHz 频段:

  • 有一个带有独立天线或集成天线的无线电输出连接;
  • 使用所有类型的调制;
  • 固定设备、移动设备和手持设备。

单击此链接查看17/2023/TT-BTTTT号通知原文及QCVN 55:2023/BTTTT标准原文。